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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承那些事之大数据篇(上)

关于继承那些事之大数据篇(上)


前言

2020年的春节,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让这个传统的本应该是合家团圆的节日失去了以往的欢声笑语,打乱了所有人原本的生活节奏,甚至让许多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一夜之间分崩离析。这个春节,注定会让所有人铭记,也让所有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生命的厚重与无常。


雪落无痕,雁过留声,每个人在这个世上都会有属于自己的痕迹。逝者已矣,生者如斯,继承则是对这份痕迹的延续。大部分人在继承的时候都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或困惑?我们统计了Alpha数据库2017-2019三年期间厦门市辖区两级法院共计473份继承类纠纷裁判文书,以期能够得到一些共性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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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由于受篇幅的限制,关于继承那些事之大数据篇分为(上)、(下)两篇。


检索方式:

数据来源:Alpha 数据库

案件采集年份:2017-2019 年

检索时间:2020 年 4 月 20 日

管辖法院:厦门市辖区两级法院

案件数量:473 份裁判文书,其中裁定书 212 份,判决书 178 份(未公开5份),调解书 78份(均未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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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过程中会遇到哪些纠纷类型?


曾经有不少人因为亲人逝世后尚有信用卡账单拖欠未还继而收到法院传票,在向我们咨询的过程中,他们问得最多的问题便是“为什么这个账单要我们还?为什么债务也会继承?不是人死账清吗?”,为了解决大家的疑惑,我们对全部样本做了一个案由(继承纠纷类型)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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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继承纠纷类的案由细分为:法定继承纠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遗赠纠纷和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其他继承纠纷。实务中,继承案件审理时,当事人可能分别提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等分属不同案由的继承类请求,原则上人民法院会一并予以审理,案由则统列为继承纠纷。


从报告样本统计所获得的数据可以看出,近三年本市69%的继承案件包含上述多个案由的情形,无法划分到单个案由当中,这也从侧面体现出了继承案件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诉讼过程中有没有可能中途和平解决?


即便因为继承的原因,各方利害关系人对簿公堂,但是中国人向来崇尚“以和为贵”,在诉讼的过程中大家是否会选择更为温和的方法来解决纠纷?为此,我们对调解结案的案件在总案件中的占比情况进行了统计,总样本案件为473件,其中调解案件7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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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结果显示,继承案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约占总样本数量的16%。此类现象产生的原因可能有两点:首先,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上网率相对较低,因此数据样本较少;其次,继承类案件往往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较多,继承标的金额较大,案件事实较为复杂,因此调解难度更高。


调解结案相较于判决结案的好处在于:

1.可以更好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隐私;

2.能更迅速、高效地解决纷争;

3.在保障法律效力的前提下,方式相对温和;

4.是各方当事人综合博弈后的结果,可以提高各方的满意度。


因此在这类案件的调解过程中,对于调解尺度的把握、博弈的技巧以及对最终结果的预判等非常需要有经验的律师来帮助处理。


案件分布是否也存在“贫富差距”?


在厦门,哪个区的法院受理的继承案件较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继承案件是如何确定管辖法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此,老年人数量以及财产分布在一定程度上是决定法院受理继承案件多寡的重要因素,且看我们的数据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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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图示中可以看出,岛内思明区和湖里区的受理案件数量要远多于岛外的海沧区、同安区、集美区和翔安区。其中,思明区的数量又更多于湖里区,而岛外四区属于基本持平的状态。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情况,主要是历史遗留因素以及区域发展因素所导致的:


1.根据厦门市统计局的统计,厦门市2019年各区主要人口指标数据显示,2019年厦门常住人口为429万人,其中,思明区常住人口为102.3万人,湖里区常住人口为102.6万人,两个区加起来的常住人口数量约占厦门全市常住人口数量的一半。


2.思明区作为厦门原住民的主要聚集地以及周边地区早期移民的******地,房屋数量相对密集且多建于早期,产权结构复杂,随着时间的推移,老龄人口越来越多。


3.基于厦门市的特殊地形以及教育资源、生活资源等分配的情况,岛内(即思明区、湖里区)的房价要远高于岛外(其余四区),因此也导致岛内的房产相较于岛外而言整体价格更高,财产数额更大。在继承的“一众财产”当中,标的额******的毫无疑问便是房产。


继承案件一般经过什么审理程序,需要审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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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样本进行统计分析后我们发现,69%的继承案件可以在一审结案,二审案件占20%(需要说明的是,二审案件中驳回上诉的案件51件,占二审案件的53.68%,驳回起诉的裁定10件,占二审案件的10.52%,可见二审案件的改判率还是比较低的)。只有极小部分的案件会进入到再审的程序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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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八成的继承案件可以在半年内审结,只有少部分案件的审理期限超过一年。


律师,请还是不请?


“家丑不可外扬”一直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家庭的财产状况以及分配往往也是家庭内部极其私密的话题,而继承案件恰恰就包含了这两点特性。有鉴于此,在继承案件中,是否需要律师这一外部人员的参与成为了很多当事人纠结的问题。那么近三年来,我市的继承类案件中,聘请律师的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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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三个图表我们可以看出,近几年,随着大家法律意识的增强,近七成的人在参与继承类纠纷诉讼的过程中会选择聘请律师,这一点在最终以判决方式结案的诉讼中体现得尤为明显,聘请律师的案件达91%。另外,鉴于二审案件往往诉讼难度较高,当事人希望借助更专业的力量去实现自己的诉求,因此在二审案件中,聘请律师的比例亦高达85%。


除此之外,在未聘请律师的当事人中,有一部分人出于诉讼成本的考量或者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并未聘请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与到诉讼当中,诉讼的结果往往不尽人意。


继承案件“价值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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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们的统计,绝大部分继承案件的继承标的金额落在500万以下的区间中,只有6%的案件里的继承标的超过500万元。根据过往的案件办理经验,发生这种现象很可能的原因是,家庭财富较多的人群对自己身后财产如何处理的问题往往会事先作出较为完善的分配方案,尽可能避免因遗产分配的问题导致子孙对簿公堂的现象的发生。


案件为什么被驳回?


不是已经立案了吗,为什么法院又不审理我的案子了呢?法院为什么裁定驳回起诉?裁定驳回起诉以后我还能再提起诉讼吗?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原因主要在哪?在实践中,一些当事人会遇到被裁定驳回起诉或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况但却不知道症结出在哪里,通过对212份裁定书和173份判决书的分析,我们从中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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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12份裁定书中,裁定驳回起诉的样本11份,占比5.19%,其中,被裁定驳回起诉的主要原因如下:

1、无法证明存在法定继承关系,不是适格的原告;

2、诉讼请求不明确;

3、讼争标的物不属于遗产范围,如承租权;

4、要求确认讼争标的物的权属,但标的物尚未办理相应产权手续或标的物是违法建筑,如农村自建房;

5、超过最长起诉时限(二十年),不得再提起诉讼;

6、诉讼请求属于不同法律关系且不宜合并审理;

7、被告为涉外人员,身份无法明确;

8、属于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如建设用地使用证变更,公房承租权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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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73份判决书当中,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的样本为8份,占比4.62%。其中,被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的原因主要为:


1.超过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而遗产的“大头”房屋/房产属于不动产物权,采用的登记主义和公示主义原则,自不动产物权变更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很多当事人因为缺乏诉讼经验未提前注意到从而导致案件虽然立上了但最后却被驳回的情况发生。


2.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当事人仅有单方陈述,缺乏能够证明法律关系存在的关键性证据材料的情况下,再有经验的律师对此也是无可奈何,当事人应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而此时,法院往往会以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由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通过上述两组数据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若前期缺乏律师等专业人员对继承案件进行整体分析评估,当事人有可能出现耗费了大量时间和金钱,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的情况。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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