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丰学院
惩治虚假陈述 我们在一起


惩治虚假陈述 我们在一起

证券与资本市场部


引言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IPO发行审核制度经历了从“审批制”到“核准制”,再转向“ 注册制”的发展历程,此举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全面市场化的推进,对上市企业信息披露提出更高的要求。


众所周知,证券市场中无视信息披露要求的虚假陈述事件层出不穷,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证券市场环境,立法及司法机关就证券虚假陈述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裁判标准亦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惩治虚假陈述

2019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其中就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涉及的管辖、立案登记、审理方式等事项作出了相应具体规定,为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2020年3月1日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以下简称“新《证券法》”),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新《证券法》”的实施,显著提高了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强化了信息披露要求,压实了中介机构市场“看门人”的法律职责等。同时,“新《证券法》”为投资者权益保护建立了多项新制度,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威慑,从而改善资本市场的生态环境。



我们在一起

为了顺应证券市场“注册制”施行的变革,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证券与资本市场服务团队于2019年成立了“投资者权益保护中心”,该中心由证券与资本市场部主任召集具有券商投顾、上市公司董秘、税务筹划、上市公司重整实务经验的精英律师组成,深入研究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的理论及实务操作要点,并在“全球精品律所联盟EGLA”的鼎力襄助下,为净化证券市场生态环境、打击证券虚假陈述、维护投资者权益等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化提供法律支持,为营造健康、公平、公开的证券市场尽一份绵薄之力!



吉药控股(300108)股民索赔征集公告
-----持续进行中


【索赔进度】

第一批起诉材料已邮寄至法院。


【索赔条件】

在2019年7月25日-26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19年7月26日收市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股民有权提起索赔诉讼。


【维权小贴士】

投资者收到赔偿款后,按实际获赔金额的较低比例支付律师费。如未获赔偿,则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

更多索赔征集信息请查阅:
http://www.17suopei.com/(一起索赔网)


【联系我们】

维权热线:0592-5382261、5382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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