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论建》第二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基础内容及合同效力分析》专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基础内容及合同效力分析》培训会成功举办
2021年3月31日晚,我所高级合伙人张集森律师在11楼会议中心,开展旭丰学院之圆桌论建系列课程第二期讲座。多家建设工程企业人员、律师同行与旭丰所青年律师共6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张集森律师首先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基础内容入手分析,深度讲解了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从《民法典》相关规定中,说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解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重要组成部分。然后结合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问题,介绍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内容若产生冲突的情况下,解释合同文件的顺序。张集森律师还同大家介绍了建设工程合同中常见的合同当事人,并由此拓展到关于发包、承包、分包、转包、劳务分包等建设工程领域专业词汇的解析。其后张集森律师还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问题的分析做了深入的讲解,包含司法解释规定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结算时,是否“按照有效论”以及实际履行施工合同难以确定情形下的处理方式等多个方面。
我所高级合伙人李志鹏律师、陈红梅律师、卢泽潇律师亦同时参与了本次课程,并在本次课程中同与会人员分享了自己关于建设工程业务方面独到的见解。




我们欢迎更多客户、律师同行参与到旭丰学院圆桌论建系列课程,我们乐于分享旭丰律师深厚的理论积淀和领先的实践经验,期待与您扬起法律之帆,携手远航。让我们一起期待张集森律师的下一期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