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4月24日下午,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会议中心座无虚席,由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与厦门大学法学院主办,厦门市知识产权协会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隆天知识产权公司协办的“旭丰民商法论坛”2021年第二期讲座——《<民法典>与法治新时代之知识产权编》在这里举办。本次讲座邀请到的主讲人是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丁丽瑛教授,丁教授开讲的主题是《文化产业发展中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与解决-以“非诚勿扰”系列案件的分析为路径》。厦门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主任郭永明、厦门市知识产权协会秘书长陈建明、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秘书长庄严莅临活动现场。


活动由我所黄世民律师主持。论坛以“赠书仪式”作为开场,“赠书仪式”是2021年度旭丰民商法论坛特别的环节,将由主讲嘉宾向旭丰学院赠送亲笔写作的专著,本所将开设专门区域对受赠书籍进行展示。


丁丽瑛教授的主讲内容包括“非诚勿扰”系列案件及相关法律问题实证分析和作为公共物品的“非诚勿扰”与作为私权客体的“非诚勿扰”理论分析两个部分,总结“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件中法院关于商标性使用和商标混淆的认定标准,梳理“非诚勿扰”商标无效案件,和该商标与华谊兄弟“非诚勿扰”美术作品在先权益冲突引发的著作权侵权一审、二审、再审案件中各层级法院的裁判思路。丁丽瑛教授从商标权讲到著作权,从2013年的案件讲到2021年最高院再审判决,从实证分析层面延伸到理论分析层面,系统地呈现文化产业发展中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与解决路径,让与会人员对知识产权案件中的一些抽象问题有了具体和深入的理解。


丁丽瑛教授在精彩的演讲后,与知识产权协会秘书长陈建明,以及我所苏礼墩律师、王琼律师针对主讲课题中涉及的商标权与在先权利、美术作品的独创性和侵权损害赔偿额认定这三个问题延伸开展与谈讨论。与谈过程中对于知名电影名称是否能作为商标权“在先权益”进行保护,美术作品的独创性,特别是具有实用功能的工艺美术品独创性认定,以及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中赔偿额认定、惩罚性赔偿的适用问题,三位与谈嘉宾与丁丽瑛教授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与谈过后,与会人员也抓住这次宝贵的机会积极提问,旭丰民商法论坛《<民法典>与法治新时代之知识产权编》在热烈的讨论中圆满落幕。


“旭丰民商法论坛”由本所于2016年在厦门大学法学院设立,旨在为律所与法学院的长期深入交流合作建设一个富有实效的平台,为在校师生提供学习实践的机会,为执业律师提供提升法学理论素养的课堂,为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