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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论建》第四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重点条款及建筑用工管理相关实务问题解析专题


《圆桌论建》第四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重点条款及建筑用工管理相关实务问题解析专题


2021年4月28日晚,我所建设工程业务部副主任彭丽娜律师在11楼会议中心开展了《圆桌论建》第四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重点条款及建筑用工管理相关实务问题解析》的专题课程,包括多家建设工程企业高管及劳务管理人员、律师同行、旭丰所律师在内的六十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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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讲座由本所高级合伙人、建设工程业务部主任张集森律师主持。张集森律师作为《圆桌论建》系列课程的发起人、主讲人,首先向与会人员对系列课程的热情参与表示诚挚的感谢,随后介绍了彭丽娜律师的执业经历。彭丽娜律师不仅拥有十年的律师执业经验,而且深耕建设工程及劳动领域的法律事务,对于建筑体系的劳动类事务具有独到的见解,并获评福建省建筑房地产、劳动法专业律师称号,其也是厦门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课程伊始,彭丽娜律师首先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法律地位、作用及适用范围入手,分别从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三个主体角度深度剖析了关于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其次,彭丽娜律师就建筑用工管理的相关实务问题,包含用工模式以及防范工伤风险、处理工伤事务与大家进行了深度解读。


我所高级合伙人刘福来、陈琦、陈大勇律师等出席了本次讲座。房地产业务部卢泽潇对本次讲座进行了精彩的点评,他结合其实践经验提出了大量关于建设工程农民工用工及工资支付的看法。参会的多位律师及客户亦提出了在理论、实务操作中遇到的困惑,均得到了彭丽娜律师的详细解答,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行者砥砺廉隅,青年积跬致远。产业专业并道,相约建工论理。旭丰所欢迎更多客户、律师同行一起参与到旭丰学院《圆桌论建》系列课程中来,我们乐于分享旭丰律师深厚的理论积淀和领先的实践经验,期待与您扬起法律之帆,携手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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