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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王楚、黄婧雯律师做客《新闻招手停》,解读《民法典背景下的“夫妻财产协议”》

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引发了很高的社会关注,2021年4月14日,我所王楚律师、黄婧雯律师受邀参加由海蕾主持的厦门综合广播《新闻招手停》栏目,针对“夫妻财产协议”这一话题与海蕾主播、热心听众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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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节目回顾

夫妻财产协议的约定优先于法律规定

海蕾主播

今年《民法典》颁布后,引发了极高的社会关注度,特别是关于婚姻家庭这些和大家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那两位律师今天来要给大家分享的热点新闻事件和最新法律知识是什么?


王楚律师

好的,今天我们想跟大家分享的是关于夫妻财产协议的法律知识。前段时间的微博热搜上有则新闻,不知道听众朋友们是否关注到,这则新闻是关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关于离婚案中的房产分割问题,小丽和阿强因性格不合离婚,但在分割一套市值330万的婚后购买的房产时,阿强最终却只分得了2.8万元。


海蕾主播

我们通常都知道婚后夫妻双方购买的房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均分的情况比较常见,那在这个案件中, 330万的房子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为什么阿强只分得了2.8万元呢?


黄婧雯律师

这个案子的基本案情由我来给大家介绍下,本案中的这套房产,是小丽和阿强在婚后买的,价格170万元,其中首付款100万元是由小丽母亲出资,剩下的70万元则由夫妻共同贷款支付,在办房产证的时候登记为按份共有,小丽占99%,阿强占1%,之后由二人共同还贷。可以看到,阿强在房子价值投入上至少是有35万元的,份额却只占1%,与他对房屋贡献严重不符。一审中考虑到前实际投入金额比例的情况,判决房产归小丽所有,但小丽应在扣除剩余贷款后,按照房产增值部分向阿强支付50万元,但二审推翻了一审的判决,二审判决认为,根据双方在产权上登记的份额,应当认为二人对产权归属达成了按各自比例共同共有的协议,房产登记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应当遵守,因此,最终阿强仅分得房产1%的金额即2.8万元。

王楚律师

本案中,二审判决依据的是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是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是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没有约定的,法律规定婚姻期间内取得的大部分财产都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前取得的财产一般归各自所有。根据该法条规定,二审法院认为阿强和小丽就房子产权登记时是做了99%和1%的按份共有登记,事实上就是阿强和小丽对他们婚内取得的这个房子归属问题达成了协议,而夫妻的财产约定是优先于法律关于夫妻财产分配规定的,因此法院最终作出这样的判决。那么通过这个案例呢,我们也是想告诉大家,夫妻双方是可以对婚内及婚前取得的财产进行约定的,且有效的约定是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分配制度的。


夫妻财产协议的形式要求

海蕾主播

那俩人结婚,为了区分婚内取得财产的归属,要采取什么形式的约定方式才符合法律规定呢?


王楚律师

这种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呢,法律规定是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刚刚提到的这个案例中,也是以产权登记这种书面材料来认定双方对这套房屋有作出约定。


海蕾主播

那口头约定是否有效呢?


黄婧雯律师

法律之说以要规定成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实际上也是为了如果发生纠纷时,可以有充足的证据去支持财产约定的主张,需要普及一点法律常识,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书面形式,不仅仅包括白纸黑字的协议这些,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只要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也是视为书面形式,就是我们说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这些实际上也被视为书面形式。如果只是单纯的口头说说,一旦发生纠纷,另一方不认账的话,往往就会陷入空口无凭、百口莫辩的境地,那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裁判规则,提出诉求的一方就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海蕾主播

嗯嗯,确实是,如果大家想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约定,还是要采用书面形式。近年来夫妻财产协议也是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大家的视野里了,那么签订夫妻财产协议需要有什么条件吗?


王楚律师

我们说签订夫妻财产协议,和签订其他商事合同是一样的,首先签约主体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我们说的年满18周岁,精神智力正常的人,那既然能登记结婚肯定满足年龄的要求,但如果配偶一方是智力或精神有问题,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便他签订夫妻财产协议,一般也会被认定为无效的。其次,协议是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不存在威胁或者欺诈这些情况。当然约定的内容必须是合法的,不能说对赌博、贩售毒品的收益去做约定,这就属于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而使得约定无效。最后,既然是夫妻财产协议,也就是说双方约定的内容不能超出夫妻财产的范围。


夫妻财产协议都有哪些类型?

海蕾主播

那像是我们也经常在网络上会看到一些富豪或者明星在结婚之前会跟自己的未婚夫或者妻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婚前双方还不是夫妻的情况下签订这种婚前财产协议,也是夫妻财产协议的一种吗?有什么特别要注意的地方?


王楚律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就协议的签订时间是可以在婚前,也是可以在婚后的,就协议处分的财产范围,既可以是婚前婚后的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婚后的共同财产。主持人刚刚提到的婚前财产协议,从广义上来讲,也属于我们今天所谈的夫妻财产协议,只是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婚前订立的财产协议实际上是以双方要结婚为前提的,如果双方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后,并没有登记结婚,那么婚前财产协议中有涉及一方将财产赠予另一方的,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鉴于结婚这个实质目的没有达成,这种赠予也是没有生效的,一方以婚前财产协议向对方主张权利的,一般法院也是不会支持的。


海蕾主播

原来如此,那么除了婚前财产协议之外,还有其他类型的夫妻财产协议吗?


黄婧雯律师

根据夫妻财产协议的签订时间来区分,可以分为婚前财产协议和婚内财产协议,像是婚前财产协议王律师已经向大家简单介绍过了,那么婚内财产协议顾名思义,也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内签订的财产协议,只是针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归属作出的约定,自双方签订之日或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

王楚律师

有一种是附条件的财产协议,也就是说这份夫妻财产协议的生效是以一定条件为前提的,举个案例吧,有一个案子,丈夫王某与妻子李某平时生活中经常因琐事争吵不休,李某就扬言要与王某离婚,王某为了挽回家庭安抚李某,就与李某签订了一份婚内财产协议,协议内容写明,只要李某不与王某离婚,王某愿意将婚后二人的所有财产都归李某一人所有;但协议签订不久,二人又爆发激烈争吵,李某前往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法院按照双方签订的财产协议将夫妻共同财产都判决归于李某,王某提出主张,签订财产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维系夫妻关系,如今李某起诉离婚,协议约定的不离婚的前提没有达成,财产协议自然也就没有生效,最终法院支持了王某的主张。那么大家如果订立的财产协议是附条件的,就条件的书写就需要特别审慎,否则就有可能影响到协议的效力。

黄婧雯律师

说到这里,我需要补充一下,生活中,经常有夫妻签订一份财产协议,约定双方离婚后,房子就归谁车子归谁,也就是生活中常见的,为办理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这种也是我们说的附条件的协议。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离婚,也就是目的未成就,那么这个财产协议也是无法生效的。



夫妻财产协议应该怎么写?

海蕾主播

确实随着现在社会的逐步发展,夫妻双方关于财产的想法也和以前有了不少的转变,可以看到现在签订夫妻财产协议的夫妻也是渐渐增多,如果说现在有一对夫妻需要写一份财产协议,他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两位律师能否给听众朋友们分享点你们的经验?


王楚律师

签订夫妻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还是挺多的,除了刚刚跟大家聊到的精神智力正常、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这些基本条件外,我们接下来就跟大家详细的聊聊写一份夫妻财产协议都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还是给大家举个例子,如果小丽和小强婚后的做了个财产约定,其中有一条是小丽自愿将自己一套婚前全额购买的房子约定给小强所有,这种情况实质是小丽将自己所有的一套婚前房产赠与给了小强,涉及到了赠予的问题,需要受到《民法典》“合同编”中赠予合同的相关规定约束。首先,赠予合同在赠予财产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的,如果小丽虽然在协议里面约定将她婚前的这套房子给小强,但是一直没有去办产权变更手续,这种情况下,如果小丽后悔了,又不想给小强了,没变更产权登记前,小丽是有反悔的权利的。所以这种情况下,如何让这个约定有效呢,两个方法,一个是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另一个是拿夫妻财产协议去做公证,因为我国今年实施的民法典是规定,公证后的赠与是不允许撤销的。

黄婧雯律师

刚刚王律师说个人财产不止包括婚前的个人财产,也包括婚后根据法律规定也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但婚后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说房产,也有可能是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性质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协议中处分这类财产,不需要办理转移或是公证,仍然是有效的,不属于我们前述说的这种情况。


海蕾主播

原来夫妻财产协议还会涉及到“赠与合同”的规定,这确实是很容易被大家忽视的,那像我们经常会在夫妻财产协议中看到一方要求另外一方“净身出户”,这样约定是合法的吗?


黄婧雯律师

“净身出户”这类词汇是要避免在协议中出现的,目前司法实践就这类字眼约定的效力还是有较大的争议,有可能因明显有悖公平原则,而认定无效,另外,我们还要注意夫妻财产协议的条款不可以涉及人身权的内容,如婚内财产协议中不能限制双方离婚自由,比如在协议中写了若一方要是离婚,财产就要归另一方所有,就有可能因为涉及违反婚姻自由的规定,而被认为无效。

另外需要大家注意的,前面王律师有提到的内容必须合法,具体来说就是如免除一方的法定义务或剥夺一方的法定权利等条款也将被认定为无效,比如在协议中约定另一方可以不用抚养孩子;不用履行夫妻的相互照顾、扶助的义务,或者是在协议约定一方永远不能看孩子等等,像这种都是无效的。

王楚律师

还有就是夫妻财产协议中所涉财产也尽量避免处分他人财产,尤其是权属有争议的财产,否则有可能导致夫妻财产协议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或无法实际履行。一般而言,夫妻双方对于婚后取得的共有财产范围,具有较为清晰的认识,但基于某些原因,可能在以下情况中对财产归属发生认识偏差:比如说夫妻以婚后共同财产购置房产并将所有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为对子女的赠与,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财产应视为子女所有;或者是夫妻出资购置房产或车辆,但因购买资格限制,房产或车辆所有权登记在他人名下,名义权利人与实际购买人之间针对房屋或车辆归属,极有可能发生争议。前述情况下,若夫妻在财产协议中对这类有争议的财产进行处分,都有可能与案外人发生权属争议,进而导致协议法律效力被动摇,或无法实际履行。因此,夫妻财产协议所涉财产,应当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有权作出处置的财产或相应财产份额。


海蕾主播

刚刚两位律师给我们分享了很多关于夫妻财产协议内容上需要注意的事项,都是干货啊,那书写格式这些细节上,有需要注意的吗?


黄婧雯律师

书写格式确实是大家很容易忽视的细节部分,大家在书写夫妻财产协议的时候,建议将协议所涉财产范围与内容表述清晰、确定,比如说涉及到房产,那么应当写明房产是坐落在xx市xx区xx小区xx号楼x室,最好再标注房屋面积、房产证号;如果是车辆,就应当写是xx品牌xx型号,车牌号多少的车辆;存款应明确注明银行账号等等,可以避免因财产范围或财产指向不清,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议写好后应由夫妻双方签字。如果协议涉及到前面王律师所提到的赠与合同的问题,还建议应当办理公证。


夫妻财产协议中的债务承担

海蕾主播

刚刚两位律师也都为我们很详细的介绍了关于夫妻财产协议的法律知识,我还有一个疑问,我们刚刚探讨的都是关于夫妻财产的分配,如果是夫妻之间的债务,是否能在夫妻财产协议中约定呢?


黄婧雯律师

这当然是可以的。不过要注意的一点是,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涉及到对内效力及对外效力的问题,什么是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呢,我们举个例子,比如小丽跟小强签订了一份夫妻财产协议,约定婚内的债务都由小强来承担,那么他们离婚后,小强就不可以要求小丽一起还钱,这就是对内效力;但借款人小王,他借给小丽和小强的婚内借款,本来是可以要求小丽和小强一起还钱的,但因为小丽和小强签了这份协议,小王就不可以找小丽要求还钱了吗?不是的,小王仍然可以要求小丽和小强一起还款,因为协议是小丽和小强签订的,虽然这个协议里头的借款是小王的,但小王不是签协议的人,这份协议对小王无效的,这就是对外效力。总结来说,夫妻约定了债务承担的,只在夫妻间生效,对夫妻以外的人无效。

王楚律师

但有个例外情况,假设小丽和小强在签债务承担的这个协议的时候,小王就在现场,他很清楚小丽和小强之间约好了债务都由小强承担,那这时候,这个协议也能对小王生效,小王就不可以再找小丽要钱了。



公司实际安排的岗位与劳动
合同约定不符时,如何处理?

听众陈先生

我要咨询下工作上的事情,我在年初的时候面试一个单位,面试的时候口头说的是人事管理岗,签合同的时候也是人事管理岗,但是在进入公司以后,试用期又把我调到一线的操作岗,一开始只是长白班,最近还要倒班,有夜班,我想知道,如果试用期结束后,还是不能给我调回约定好的岗位,应该如何处理?


王楚律师

陈先生这个话题是属于我们劳动争议的范畴,您刚刚说这种情况,是用人单位违反了合同约定,就是让你到生产的操作岗位上,那么其实不管是现在还是试用期满之后,您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将您调动回原来的岗位,如果说用人单位不同意的话,您是可以提出离职并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线上进行的兼职委托,
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听众陈先生

我是一名设计师,经常会接一些线上兼职的项目,但这种项目都是介绍过来的,一般联系都是通过微信或者社交软件,没有纸质的合同,那么我想咨询下,如果项目完结后,甲方以,比如说质量不满意这样的理由拒绝支付酬劳的话,我应该怎样维权呢?


黄婧雯律师

像这种情况,我们刚刚节目里也有提到,民法典里有明确规定,像是聊天记录,也是可以视为书面形式的一种,但是考虑到维权的必要,其实通过聊天记录这种形式来约定的话,有一些特别需要注意的点,第一个就是主体的问题,比如说你的对方是一个公司,那你肯定要知道这个公司的名称,公司其他的详细信息是可以通过如企查查这类网站查询;但如果他是个人的话,你就需要知道他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等,这是为了便于以后,假设真的有纠纷了,你需要去法院起诉,是必须要有这些身份信息的;第二个是,你们是通过线上聊天这种方式进行约定,那么在聊天中你们需要对设计的费用、设计的细节,包括后续的款项支付以及解除、质量不满意如何处理等等进行明确约定的,如果是有通过电话,你可以就需要通过录音,尽量以聊天记录来呈现,那后续聊天记录的保存也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日后作为证明约定内容非常重要的证据。另外,虽然没有线下的纸质协议,但实际上可以通过签订电子合同,把具体的信息采用条款的形式固定下来,在线上完成签订,这种形式是一种更好的方式。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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