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丰学院
浅析《个人信息保护法》八大亮点问题

随着我国信息化的迅猛发展,我国互联网用户数量已近10亿,互联网网站和应用程序数量均超过300万个,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更为广泛。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在我们的期待中表决通过,并于11月1日起施行。个人信息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障,也将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给广大网民带来更好的安全感。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就已经着手研究起草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通过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企业和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草案经过三次审议修改,最终才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个人信息保护法》一共8个章节,共74条,涵盖了个人信息收集、大数据杀熟、对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制度等社会热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本文针对个人信息保护法8大亮点做简单介绍如下:



亮点一:从法律上定义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亮点二:处理信息应当遵守“告知-同意”原则



处理个人信息,应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不得误导、欺诈、胁迫等;不得以个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



亮点三:个人信息处理有“三最”


最小方式: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最小范围:收集范围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

最短时间:保存期限应当为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时间。



亮点四:规范大数据杀熟行为



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亮点五:规范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及非法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行为


对于提供重要互联网平台服务、用户数量巨大、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

一、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进行监督;

二、制定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平台规则;

三、定期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保责任报告。



亮点六:敏感个人信息更加严格限制处理



常见的敏感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对于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首先应当向个人告知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必要性和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其次,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必要性,并且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进行。


特别注意:未成年的个人信息也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在处理此类信息时,应当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并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亮点七:个人信息跨境提供规则法制化


此前,境内个人信息出境处于法律缺位状态,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个人信息达到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数量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将在中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在境内非经我国主管机关批准,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向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提供存储于中国境内的个人信息。



亮点八:加大对侵犯个人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



对于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或者处理个人信息未履行本法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除了有关部门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之外,情节严重的,还将并处五千万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或者停业整顿、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吊销相关业务许可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与此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可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决定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担任相关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我国已全面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9.86亿,国内市场监测到的应用程序(App)数量达345万款,快速发展带来诸多新的安全问题。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我们相信随意收集、违法获取、过度使用个人信息等问题将得到有效的整治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