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王桂英律师为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民法典》新规下的机关事务管理”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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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日上午,王桂英律师受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邀请,在全市机关事务系统处科级干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班,为全市机关事务系统科级干部开展“《民法典》新规下的机关事务管理”主题讲座。
王律师围绕机关事务管理实践领域常见问题,针对《民法典》展开了重点讲解,其中包括:物业服务合同、机关食堂餐饮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方面问题纠纷、公务用车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问题、公务用车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电梯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纠纷、办公区域滑倒的损害赔偿责任纠纷、疫情防控中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王律师结合自身丰富的从业经验,以及生动典型的实务案例,引导与会人员全面认识了《民法典》时代机关事务管理对新要求。
讲座结束,与会人员还就相关法律问题与王律师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与会人员表示,讲座内容丰富详实,可操作、针对性强,进一步增加了大家对《民法典》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为今后规范执法行为、规避法律纠纷提供了良好的指引与启发。
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一级律师、厦门市拔尖人才
全国优秀律师、全国优秀法律顾问
中华律师协会宪法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福建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厦门市律协副会长
福建省行政法、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