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业秘密保护实务研讨会在我所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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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7日,正值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携手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厦门市知识产权协会、厦门市知识产权协会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隆天知识产权厦门办公室,共同在我所会议中心举办“商业秘密保护实务”研讨会。研讨会由厦门市知识产权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婷主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有关处室领导到会指导,思明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知识产权金融犯罪)主任王珏检察官与我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业务中心主任苏礼墩分别作了主旨演讲和培训讲座,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各界宣传商业秘密保护与管理实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王珏主任以《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刑事证据为视角》作为主题,介绍了从2011年起就经省高检院指定,由思明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厦门对涉知识产权的一审刑事案件进行集中管辖,涉知识产权案件是指除了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这个章节的罪名外,还有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与知识产权罪名竞合的犯罪。指出前员工跳槽带走老东家技术信息另立门户,竞争对手挖走对方技术人员带着技术跳槽等现象频发,但因相关法律不够完善取证难度大,重大损失如何认定分歧大立案门槛不合理,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意识不足,企业无基本的保密制度,及有关部门办案的畏难情绪等原因,致使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案件最终成案率较低。之后,王珏主任分别从商业秘密的非公知性、非公知性的鉴定、如何合理划定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商业秘密的保密性如何界定及如何构建合理的保密制度及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商业秘密的价值性,侵犯商业秘密的客观行为,重大损失如何认定等方面,结合其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刑事证据的视角作了精彩的解读,干货满满,获得阵阵掌声。


苏礼墩律师则以《通过香兰素案透视企业商业秘密管理》为主题,结合办案实务经验,讲解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如何识别和获得的,商业秘密是通过什么途径泄密的,商业秘密维权的主要形式,应该如何构建商业秘密管理与保护体系等内容。苏律师以民事诉讼为视角,通过深度解读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的“香兰素商业秘密案”,阐述了商业秘密法定构成要件—秘密性、保密性、价值性是如何举证和认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额是如何举证和认定的,由该案可以总结的裁判规则是什么,最高司法机关对该案的判决将对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产生保护产生何等积极的影响等内容。苏律师结合王珏主任的讲解及通过香兰素案的裁判规则,对于如何构建商业秘密管理与保护体系给予切实有效的实务建议。最后,苏律师指出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可以看出,在府院联动,多维立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下,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正迎来真保护、快保护、强保护的时代,神州大地正进入知识产权保护的春天。
通过此次实务研讨与专题讲座,与会人员对商业秘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从法律视角认识到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企业要在市场中赢得竞争优势,就必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管理能力。筑牢商业秘密保护的第一道“防火墙”,就要不断健全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与管理制度,完善保护措施,提高防范能力。企业应当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与管理的宣传力度,员工应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守护者。在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举办上述活动,对于宣传、倡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商业秘密保护与管理的有关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实务研讨与专题讲座取得圆满成功。

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咨询专家
厦门/福州/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厦门市建设局法律专家库成员
福建省律师协会建设施工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厦门市律师协会破产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厦门市知识产权协会律师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厦门(厨卫)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专家
厦门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