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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理论创新与实务研讨”成功举办


-旭丰民商法论坛第35期-
“民法典的理论创新与实务研讨”成功举办


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两周年之际,为响应中宣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号召,2022年5月28日,旭丰民商法论坛第35期——“民法典的理论创新与实务研讨”活动在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会议中心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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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在厦门市司法局、厦门市妇女联合会、厦门市法学会的指导下,由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厦门广电集团广播中心综合广播、海丝中央法务区云平台提供媒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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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林东伟、厦门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丁贤志、厦门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明哲、厦门市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李包明、厦门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胡艺芬、厦门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负责人胡雨阳、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郑晓剑等领导出席本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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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林东伟为本次论坛致辞,他表示本次活动在《民法典》颁布两周年的重要节点举办,为进一步推动《民法典》的实施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和社会氛围,并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要发挥厦门大学法学学科优势与专业背景,加强理论研究,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与发展;三是创新民法典宣传形式,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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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丁贤志充分肯定了本次活动对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实践的示范启发作用,并与大家分享三点建议:一是全体法治工作者在学习贯彻民法典过程中,应坚持以保护民事权益、守护全体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为主线;二是民法典为行政机关行使权力设定了边界,行政机关必须遵守法治轨道、以合法的方式履行职责;三是应坚持学习贯彻民法典,更好地推进法治生态的建设。


本次活动围绕“民法典总则与债”、“平等和睦文明婚姻家庭关系建设”的主题,开展为期一天的研讨。



议题一:民法典总则与债

28日上午,“民法典总则与债”议题由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主任、厦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桂英主持。作为本次论坛的主办方代表,王桂英主任对与会领导、嘉宾的到来和支持表示由衷谢意。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徐国栋老师进行《诚信原则立法与理论最新发展》的主题分享。徐国栋教授以2016年《日本民法典修正案》对诚信原则的规定为引,系统阐述了诚信原则的两个子原则——禁反言原则及净手原则的立法与理论发展背景,并结合经典案例详细解析了两个子原则的具体适用。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郑晓剑老师以《后民法典时代的解释论与立法论——以意定监护制度为中心》为主题,围绕意定监护制度的构建,全面总结了现行意定监护制度在制度理念、监督机制、实体及程序规则上的不足,并在梳理立法与学理的基础上提出了未来可能的完善路径。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郑永宽老师为大家带来《抵押权罹于抵押期间的法律后果》的主题分享。郑老师从抵押期间的立法演变、司法分歧及论争着手,深入研讨抵押期间是除斥期间还是诉讼时效期间的性质辨析,并以严密的逻辑论证“抵押权罹于抵押期间将丧失对抗第三人效力”的观点。

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厦门大学法学博士齐云老师进行《我国多数人之债的类型推定规则探究》的主题分享。齐老师从“共同借款”案入手,提出了多数人之债类型判断的问题,对应解读了多数人之债的类型推定规则,进一步引出了与之相关的“连带之债不得推定”、按份推定与连带推定的立法例、连带债务成立标准、立法上基础推定规则与特别例外规定等四大问题。



议题二:平等和睦文明婚姻家庭关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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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下午,本次研讨会的议题二围绕“平等和睦文明婚姻家庭关系建设”,由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理事王兰老师担任主持。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厦门大学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常务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蒋月老师为大家分享了《法律和社会约束下的婚姻家庭行为》。蒋月老师结合《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社会热点新闻、统计数据、司法判例等充分论述了“反家庭暴力与婚姻家庭文明”、“诚实信用与夫妻忠实”以及“父母关系的新规则”等问题。在厦门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委员会主任梁瑛律师的主持下,厦门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委员会副主任、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刘福来律师作为与谈嘉宾与蒋月老师就夫妇忠实义务和平等原则问题进行了深刻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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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编辑部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何丽新老师进行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中女性财产权保护问题思考》主题分享。何丽新教授开篇论述民法典体系化与婚姻家庭编的定位、婚姻契约论与女性财产权,并就司法实践中饱受争议的“忠诚协议的财产性效力”问题展开详细的观点解说。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刁玫律师主持与谈环节,与谈嘉宾厦门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委员会副主任卢玉琼律师与何丽新老师就女性财产权保护问题进行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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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培养与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厦大法律评论》常务副主编魏磊杰老师为与会人员分享《民行交叉视野下父母离婚后的子女姓名变更问题再思考》主题。魏磊杰老师以“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原则”及典型案例引出主题并结合相关复函、批复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度解析。通过常态案例总结法院的倾向性立场,同时通过非常态案例进行既有规定之反思及现实作法之改进。在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李丽芳律师的主持下,魏磊杰老师与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王鹭杰律师就父母离婚后的子女姓名变更问题展开了不同角度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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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兰老师对三位老师的主题分享内容进行了总结与延伸:蒋月教授关于《法律和社会约束下的婚姻家庭行为》的分享系对社会热点问题的积极关注与专业回应;何丽新教授从民法体系化后对婚姻法原则及规则的影响与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探讨、引发了法律人更多的思考;魏磊杰副教授结合法社会学等领域、通过不同部门法间的研究穿透,给大家带来法律的专业盛宴。


除线下会场之外,本次论坛在海丝中央法务区云平台同步直播,吸引两千多人线上参与,引起热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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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论坛专家云集、议题多元、视野广阔,与会学者、分享嘉宾多视角、多层次地分享了《民法典》对立法、实务的影响。此次论坛的成功举办对于推动民法的理论研究、实务适用,推进美好生活、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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