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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刑事合规与合规体系建设实务建议讲座成功举办


企业刑事合规与合规体系建设实务建议讲座成功举办


企业合规是当下企业经营热点,是助力企业长期向好发展的积极动力。但什么是企业合规?什么是企业合规体系?为什么要推动企业合规?企业应当如何建设合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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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9日,企业刑事合规与合规体系建设实务建议讲座我所成功举办。本次有数十位厦门市企业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我所黄芬嫘、吴茹兰律师从实务角度出发,总结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的意义与方法,为与会嘉宾带来精彩的企业合规交流盛宴。



黄芬嫘律师由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开场,就如何建设企业合规这道防火墙,黄芬嫘律师提出了四个方面和三个维度。还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决策、执行、监管等不同阶段的合规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刑事合规建议。针对合规不起诉这一企业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及其刑事相关的整改流程、第三方机制的适用范围、禁止条件做了详细的介绍。


最后,黄律师借用北宋文豪苏轼的观点“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对企业合规的必要性作出了总结。只有企业合规从“要我合规”转变为“我要合规”,企业才能长远发展,行稳致远。



随后,吴茹兰律师就企业合规体系究竟应当如何建设提出了自己的经验之谈。


她认为,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企业合规体系,首先就是明确建立合规体系的标准。合规体系应当至少包含合规风险防范、险识别或监控、违规行为应对三个分体系,为了落实搭建的合规体系,还需要具有适当性、独立性、权威性的合规组织体系。


只有具备了这样相对完善的合规体系,当需要被动应对风险时,企业才能及时识别风险,并对应风险清单展开调查和问责;只有打通了企业员工反馈风险相关信息的通道,在日常风险管理中,企业才能及时获悉风险信息。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市场环境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只有企业坚持合规管理长期化和持续化,并最终形成企业的合规文化,企业的健康发展才能更有保障。




会后,参会嘉宾就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债务承担是否与公司产生财务混同企业是否需要为此承担责任;合法风险与合规风险、法务部与合规部究竟有何区别;企业建立合规体系进行合规申诉后,个人责任是否会加重等问题与我所李志鹏、黄芬嫘、吴茹兰律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收获颇丰。


本次的合规讲座已结束,但企业合规工作仍在继续,旭丰所将持续为企业合规助力,为企业健康发展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