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丰动态
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入选厦门市首批标准化在线庭审专用场所试点机构

11月4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在海西金谷广场举办“厦门市标准化在线庭审场所建设启动及验收活动”,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入选厦门法院首批(十家)在线庭审专用场所试点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在线庭审权威性、严肃性、便利性,方便当事人就近参与庭审,保障“家门口”诉讼、“一站式”诉讼等惠民便企措施落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司法局协商研究制订《关于标准化在线庭审专用场所管理若干意见(试行)》,在律所、司法所等单位试点设置在线法庭庭审专用场所。

在线法庭庭审专用场所具有专门的建设参考标准,布置干净整洁,具备统一的背景及专用场所标志,并且配备符合要求的音视频软硬件设备,声音画面清晰完整。通过设立“标准化在线庭审专用场所”,推进在线调解、庭审更加规范有序,充分保证司法效率,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


专业场所向社会开放,案件诉讼当事人出于方便诉讼需求可依相关规定申请使用专用场所进行在线庭审。



在线庭审专用场所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仙岳路396-398号

翔业大厦写字楼9楼,3号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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