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丰律师事务所简介



律所所在楼

        福建厦门旭丰律师事务所系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并报国家司法部备案的法律服务机构,业务主管及指导部门为厦门市司法局。事务所的创立,缘起于若干成功律师的风云际会。原服务于厦门各大律师事务所的六位资深律师内秉对公平正义理念的共同信仰,外感日益开放的社会所提供无限发展机遇,籍合伙之形式,以“诚信、勤勉、卓越”之理念,谋求以群体之法律专长服务于不遣余力地推进法治进程的社会,服务于日渐重视自身固有权利的社会成员。后得有志于此的多名律师加盟及与原厦门光大中山所之合并而有今日之局面。

        事务所立足高起点,置办公场所于厦门市厦禾路189号银行中心19层,处黄金地段而现凌云气象。辅以现代化办公设备、专业化藏书及规范化律所管理,以优良硬件充分确保服务品质。


        事务所的持续发展以人为本。朝气蓬勃的从业队伍现有专职律师二十二名、实习律师及律师助理八名、行政人员三名组成。从业律师多出自厦门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著名学府,拥有中高法学学位,且多有在法院从事审判司法工作、担任大型国企法律顾问及从事工商企业经营管理的经历。现更有两人系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一人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其间增长之阅历、累积之经验确保其具有学识高深而不昧于事,业务娴熟而不昧于行的良好法律素质,此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不拔之基。



前台大厅


办公室一角


        
事务所业务植根于传统民事经济领域,悉心开拓全新空间。事务所主要法律服务项目:

 法律顾问

        担任政府机关和工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通过密切交流,对顾问单位工作流程诸环节拥有广泛而深入的了解,并凭借精良法律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提出可操作的、有建设性的意见,切实保障“防患于未然”思想的落实。

 诉讼代理

        诉讼代理:娴于经济、民事案件的诉讼代理; 旁涉行政诉讼代理、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阶段的法律帮助、诉讼阶段的辩护或代理。在代理时将对法律体系的精微分析与策略的运用相结合,判明并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在讼争中的利益。

 仲裁代理
 
        仲裁代理:承办经济、合资合作、国际贸易、房地产、劳动安全卫生等各类合同纠纷的仲裁代理。以符合委托人在商业社会中的利益及仲裁本身自治内涵的方式协助委托人妥善解决此类纠纷。



我所律师在业务研讨




厦门市司法局林培森副局长和
贺菊英处长到我所参观指导
 非诉讼代理

        非诉讼代理:法律文书,起草或审查各种合同、协议、章程,承办投资代理、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房地产抵押贷款、律师见证(包括外债合同登记见证)等各种法律事务,从而为日益繁复的社会经济活动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


       
        自2000年3月创建以来,屈指春秋更易间,事务所服务种类拓展广泛、律所业绩长足增长。自2002年起我所人均业务创收连续三年列厦门50余家律所第一位,全所业务创收连续三年列厦门律所前三位,其中,2002年、2003年全所业务创收列全市第三位,2004年全所业务创收列全市第二位。2004年1月事务所并获得福建省司法厅授予“福建省诚信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连续三年人均创收全市律师行业第一名。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或主要客户有:厦门市人民政府、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厦门市贸发局、厦门市体办、市教育局、劳动局、开元区政府、厦门市台商协会、厦门市外贸企业协会、厦门建发集团及其60多家全资子公司、美国耐克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厦门翔鹭化纤有限公司、厦门广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厦门恒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厦门海晟实业公司、厦门茶叶集团有限公司、亚洲(酿酒)厦门有限公司、嵩屿电厂、象屿码头、厦门金龙联合汽车有限公司、厦门筼筜开发公司、 厦门涌泉集团、厦门华远建设集团等一百余家。客户群兼涉政府机构、媒体、大型国有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外国公司、连锁店、高科技企业、金融单位、事业单位等。



纳税大户、诚信文明所和实习基地



旭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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